各学院:
根据学校重修管理规定,本学期对退学试读(降级)等类型学生的重修作如下安排:
一、重修对象及门次
(一)本次重修面向对象
1、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申请退学试读(降级)的学生。
2、2018届结业及降级延长学制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重修。(注:往届非学分制的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可参加毕业学期的重修考核。)
(二)重修门次规定
本学期,以上两类学生最多可以申请12门课程重修。
二、重修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19日9:00—9月20日24:00,请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重修安排及成绩管理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学生跟班重修或者辅导重修。参加跟班重修的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期末录入教务系统,参加辅导重修的学生成绩由教务秘书单独报送给教务科录入教务系统。
四、注意事项
1、退学试读(降级)的学生,其中15级降16级的学生,需要正常缴纳学费,重修课程的费用不再收取。14级降15级不再收取学费,但重修课程需缴纳重修费,缴费方式与普通重修相同。
2、2018届结业及降级延长学制的学生本学期可以选择参加跟班或辅导重修学习,也可以直接参加毕业学期的重修考核(最多允许报5门课程),需按学校重修收费标准缴纳重修费。
联系人:邵老师,电话:86188804。
教 务 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