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金陵科技学院教务处>>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不断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数量与研究期限

(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各学院推荐申报数量详见附件3-1

3.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且必须在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如到期未能按时结项,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更换主持人或中止的手续。

(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招就处具体负责实施

1.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结题时应具备成立创业企业的能力。

2.各学院推荐申报数量详见附件3-2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且必须在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如到期未能按时结项,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更换主持人或中止的手续。

二、申请对象与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请学生要求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创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基础素质并且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2016级学生,品学兼优,所修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主持人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四)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1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五)所有项目结题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

(六)负责往届大创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七)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应是目前已经在学校参与创业的项目,或前期创新创业项目具有科研成果产出,具有市场转化能力的项目。

三、项目指导教师与要求

(一)申报人(团队)必须选择1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项目指导教师。

(二)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内“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实行双导师制(1名校内教师,1名校外企业人员),申报该类型项目的个人(团队)除校内专业教师的指导外,需聘请校外企业导师。

(三)第一指导教师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高度的责任心,能够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每名教师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五)前期已参加省级项目,且尚未完成结项工作的指导教师,本次不得指导新项目的申报。

四、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际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可考核性,鼓励学生参加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5.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6.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7.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8.社会调查项目;

9.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选定,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老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不限学科专业,但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

五、申报与评审

(一)学院自行申报

申请人(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4)的填写工作,并将申报书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项目的研究及预期成果水平认真审核、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并排序,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完善后,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长签字。同时,各学院需做好大创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总结,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相关责任部门。

(三)学校评审

学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确定2018年度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立项名单。经遴选确定的上报项目需各院(部)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进行在线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1.《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一式3份。

2.《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式3份。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一式3份。

4.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创新创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并填报《学院联系人信息表》(附件8),一式1份。

以上材料,《学院联系人信息表》请于413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06室),其他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20日前上报,电子稿发邮箱shenjia@jit.edu.cn(材料名称为:XXX学院--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序号+名称+主持人姓名)。

联系人:沈嘉;联系电话:6352

(二)创业项目申报材料:

1.《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式3份(附件5-2)。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项目)》,一式3份(附件4-2)。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20日前上报大学生活动中心112室,电子稿发邮箱zy2017@jit.edu.cn(材料名称为:XXX学院--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序号+名称+主持人姓名)。

联系人:朱瑛;联系电话:5053

七、专家上报

各学院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请提交《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专家人数不限。经过遴选的专家将编入金科创客汇创业导师库。专家要求如下: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二)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也可推荐少量优秀讲师(具备博士学位,有丰富经验,担任过创新创业导师工作)。

(三)推荐专家人数至少3人,且人数不设上限,请尽可能覆盖更多学科专业门类。

《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请于420日提交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shenjia@jit.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动员师生参与,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下载请点击):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3.各学院具体申报数量分配表

4.《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5.《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6.《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

7.本科专业目录

8.《学院联系人信息表》

9.《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411

Copyright©2005-2013 金陵科技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1073076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电话:8625-86188966 传真:8625-86188987 邮编:211169
金陵科技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