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学期公共基础课集中补考时间定于3月3、4、7日,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实施,请各院(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
二、通知相关监考教师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三、组织相关教师按照学校试卷批阅规范进行补考试卷的阅卷,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将纸质成绩单送交教务科;
四、其他未尽事项由考试科负责解释。
附:2018年3月学生补考时间地点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