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教学日志是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日常管理和违纪处分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进行教师课时核算和教学检查的重要资料。为了规范教学日志的填写,加强对教学日志的管理,特作以下要求:
一、《教学日志》的填写规范
1.《教学日志》填写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和学工办共同管理,每学期开学在各二级学院教务办领取。
2.《教学日志》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填写,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组织班级学习委员领取、填写、日常保管、上交。
3.《教学日志》中周次信息、日期信息、专业班级信息、课程信息、学生缺席情况等内容由学习委员专人如实填写,不得代写,不得造假。对于迟到、请假、旷课等学生,要填写学号和姓名,无迟到、事假、病假和旷课学生应填写“无”。
4.《教学日志》在每节课结束后由学习委员让任课教师填写课堂纪律等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不能延误。学生迟到、请假和旷课等,任课教师可从平时考核成绩中予以适当扣分。
5.《教学日志》每周至少一次交对应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对该周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
6.《教学日志》每周至少一次交学院学工办进行学生课堂出勤统计,由学院学工办完成学生后续出勤数据上报等相关工作。
7.《教学日志》在填写过程中,不得存在漏填、漏交、不交、造假等行为。
8.上课时间如有调整的,《教学日志》中应予注明“调课或停课”。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要如实记载,并注明补何时的课。
二、《教学日志》的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授课教师、行政班级按照要求填好《教学日志》。
2.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对照课表检查《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每周定期对教学日志进行整理、统计,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教学相关问题应及时报教务处,学生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学工处。
3.教务处和学工处对各二级学院《教学日志》填写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每学期末,《教学日志》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办收齐、整理装订并归档。学生毕业后应保留三年,建议电子化归档长期保留。学院学工办如有需要,可同步归档。
附:教学日志(样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