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范围
(一)新增设专业:经教育部备案审批的2025年新增设专业。
(二)新增2025年招生专业:2025年未有招生而2025年有招生的专业(含“专转本”专业),应根据要求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非新增专业:学校现有所有专业,须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完善。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各专业务必组织学习《金陵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2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2)文件精神,并全面贯彻落实。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方案的调研和论证
1.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前,需对专业与江苏“1650”和南京“4266”等产业体系契合情况进行广泛调研,撰写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附件4)。
2.各专业需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附件6)。
3.为深化人工智能赋能专业、课程建设,构建“1+X+Y”的“人工智能+课程教育体系”,各专业须开设三门以上与人工智能技术交叉的专业课程。
(二)专业总学分和各学期学分分配
1.各专业总学分要求:
序号 | 专业 | 总学分要求 |
1 | 工学、理学、农学类专业(四年制) | 课内总学分不得超过170学分,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 |
2 | 经管、人文、艺术类专业(四年制) | 课内总学分不得超过165学分,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 |
3 | 建筑学专业(五年制) | 课内总学分不得超过205学分,综合素质课外培养10学分 |
4 | 工学、农学类专转本(含“3+2”、“5+2”)专业 | 课内总学分不得超过85学分,综合素质课外培养5学分 |
5 | 经管、人文、艺术类专转本(含“3+2”、“5+2”)专业 | 课内总学分不得超过80学分,综合素质课外培养5学分 |
备注: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选修课程的学分、学时数,均按最低要求统计。(与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各专业应严控总学分,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不得增加专业课程总学分。
3.所有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需均衡合理地分配各学期专业学分,每学期不得超过30学分,每周不得超过30学时。
4.根据最新的专业认证标准,各专业毕业要求统一为11条,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关系矩阵请在附件1-5填写,毕业要求指标点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增减,各门专业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必须经过课程负责人确认,且该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必须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体现。
5.不同项目生源(3+4,单招等)的专业应在课程设置与选择、教学环节的设计与要求等方面,注意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制定差异化的培养方案。
(三)课程库新增与修订
1.所有专业涉及课程增设、调整问题,增设原则见《关于修订课程编号规则的说明》(附件7)。各专业同时需提供新增设课程的英文名称。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对课程库的完善与更新工作,以满足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所有涉及更改编号的课程,应及时在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同步进行修订。
3.原通识必修课程《数字素养基础》更改为《人工智能基础》,课程编号变化,总学分、学时及学时分配不变,请涉及专业注意更新修订。
4.《大学外语1-4》课程编号、总学分、学时均有变化,请涉及专业注意更新修订。
5.工程认证专业新增《计算方法》通识必修课,请涉及专业注意更新修订。
6.《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编号、总学分、学时均有变化,请涉及专业注意更新修订。
7.《Python语言程序设计》课程编号、总学分、学时均有变化,请涉及专业注意更新修订。
(四)人才培养方案自评表
对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情况,课程设置与调整情况,与人工智能技术交叉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毕业要求修订情况,填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评表(附件5)。
三、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上报要求
工作截止时间 | 工作安排及需上报材料 |
2025年4月30日前 | 所有专业需完成: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评 (4)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 |
2025年5月14日前 |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互查工作 |
2025年5月28日前 | 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1) (2)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附件4)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评表(附件5) (4)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附件6) |
2025年6月25日前 | 完成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信息的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
2025年7月9日前 | 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需修订的相关专业信息录入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8) |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根本,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5月28日前提交(1)附件1-1、1-2、1-3、1-4、1-5电子稿及以上5个材料的PDF合成稿;(2)附件4、5、6需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由专业所在学院统一发送至chenyan108@jit.edu.cn。
为保障全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上述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进度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阶段工作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联系人:陈妍 联系电话:8808、7023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
附件: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
1-1 人才培养方案文字格式
1-2 课程设置与进度表
1-3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
1-4 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图
1-5 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关系矩阵图
2.《金陵科技学院关于制(修)订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通识课程(必修)菜单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评表
6.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
7.关于修订课程编号规则的说明
8.学院用户修改教学计划中专业信息操作指南
9.《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
10.《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