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有序高效的完成下学期的公选课的课程编排及学生选课工作,现对下学期公选课编排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学生选修相关规定
1.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公共选修课按课程隶属关系进行管理和组织教学,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各院部指导学生选课,2022、2023、2024级本科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须修满10学分,专转本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方可毕业。
2.如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已设置了相关课程并且要求高于公共选修课程的,学生不应再选,即使选修后成绩合格,亦不予认可,不记入成绩表。
3.凡已选修的课程但因成绩不合格而未获得相应学分的,不能补考,必须重选(或改选)。学生每人每学期限选两门课,且不可以跨校区选课,不允许代选课,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课资格。
4.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期不选修公共选修课,新生班学生第一学期不选修公共选修课。
二、课表编排流程
1.各院部根据公选课开课菜单及教务处各校区所开人数的相关要求,拟定下学期相应公选课开课课程及人数,各院部相关开课具体要求如下表:
院部 | 校区 | 开课人数 | |
动科学院 | 江宁 | 1600 | 2024、2023、2022级(包括2021级建筑学)学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江宁 | 600 | |
建筑工程学院 | 江宁 | 600 | |
人文学院 | 江宁 | 1600 | |
马院 | 江宁 | 500 | |
商学院 | 江宁 | 1600 | |
材料学院 | 江宁 | 700 | |
外国语学院 | 江宁 | 300 | |
体育部 | 江宁 | 200 | |
理学院 | 江宁 | 300 | |
软件学院 | 江宁 | 500 | |
艺术学院 | 江宁 | 600 | |
园艺学院 | 江宁 | 1600 | |
智控学院 | 江宁 | 500 | |
电信学院 | 江宁 | 500 | |
网通学院 | 江宁 | 300 | |
网安学院 | 江宁 | 200 | |
计算机学院 | 江宁 | 500 | |
动漫学院 | 江宁 | 600 | |
团委 | 江宁 | 600 | |
软件学院 | 幕府 | 150 | 2024、2023、2022级学生 |
园艺学院 | 幕府 | 500 | |
商学院 | 幕府 | 500 | |
艺术学院 | 幕府 | 150 | |
动科学院 | 幕府 | 500 | |
人文学院 | 幕府 | 500 | |
马院 | 幕府 | 150 | |
机电工程学院 | 幕府 | 150 | |
建筑工程学院 | 幕府 | 150 | |
材料学院 | 幕府 | 150 | |
团委 | 幕府 | 200 | |
智控学院 | 幕府 | 150 | |
电信学院 | 幕府 | 150 | |
网通学院 | 幕府 | 100 | |
网安学院 | 幕府 | 100 | |
计算机学院 | 幕府 | 150 | |
动漫学院 | 幕府 | 150 | |
外国语学院 | 幕府 | 100 | |
体育部 | 幕府 | 100 | |
理学院 | 幕府 | 100 |
注:(1)具体院部开设的课程门数,由院部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自行安排,1门课可分班进行编排。
2.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校公选课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表《校公选课申请处理流程》(要注明预安排时间);
3.打印出相应的校公选课申请清单,具体操作详见附表《校公选课申请打印流程》,打印出的申请单再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4.教务处根据院部的校公选课申请,进行系统审批,并据申请安排上课地点,对排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三、排课相关注意事项
1.公选课上课时间:周一、周二、周四晚10-12节(周三晚全校重修,不排全校公选课);
2.公选课上课起止周、周学时要求:04-14周,周学时为3学时,系统表示为
“3.0-0.0”;
3.开课面向对象的系统处理建议:
(1)江宁校区面向“22、23、24级学生(包括21建筑学)”开设的课程的对象选择方式:
A.在 “面向对象”对话框中:将“年级”选项设为“2021级”——》“专业”选项设为“Z建筑学”——》单击“增加”键;
B.在 “面向对象”对话框中:将“年级”选项设为“2022级”——》单击“增加”键;
C.在 “面向对象”对话框中:将“年级”选项设为“2023级”——》单击“增加”键;
D.在 “面向对象”对话框中:将“年级”选项设为“2024级”——》单击“增加”键;E.单击“确定”按钮保存。
(2)幕府校区面向“22、23、24级所有学生”开设的课程的对象选择方式:
A.在“面向对象”对话框中:将“年级”选项设为“2022级”——》单击“增加”键;将“年级”选项设为“2023级”——》单击“增加”键;将“年级”选项设为“2024级”——》单击“增加”键。
B.单击“确定”按钮保存。
4.公选课排课具体日程安排:
(1)各院部在5月15日前完成教学系统的申请,并上交书面申请于教务处教务科。
(2)5月30日教务处完成公选课教室安排,对排课时间进行协调。
附件1:《校公选课申请处理流程》
附件2:《校公选课申请打印流程》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