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38号)文件精神,我校共立项建设7项2023年江苏省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名单详见附件2),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课题建设管理
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于2025年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重点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定,研究时长不超过4年;一般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研究时长不超过3年。不按规定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二、鉴定结题
1.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它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2.重点课题由学校提出建议专家名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定后,再由学校组织鉴定;一般课题鉴定委托学校组织实施。重点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简称《成果鉴定书》,见附件 3),一般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 4),所有立项课题均需撰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精粹》(简称《成果精粹》,见附件 5) 和《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研究总结报告》(简称《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6)。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政策报告、专著等)可另附并与以上制式表格汇总后提交。结题材料提交要求:《成果鉴定书》或《结题报告书》1式3份,《成果精粹》、《研究总结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1式1份,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一般为5人。一般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1人,重点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3人,重中之重课题鉴定均应为校外专家且至少5人,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
4.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季度为周期,组织对学校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集中审核。各高校可根据课题进展在工作日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以学校为单位反馈结题证书。
学校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于12月底前组织完成结题鉴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课题组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陈妍 电话:8808
教务处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1.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2.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3.成果鉴定书(重点课题)
4.结题报告书(一般课题)
5.成果精粹(所有立项课题)
6.研究总结报告(所有立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