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执行计划任务安排
1.12月18前完成公共基础课程网上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2.1月7日前各院部专业课完成网上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3.1月7日前各学院专业课完成网上教师排课预安排时间的设置工作,排课时间设置为“排课时间限定设置”表示所选教师只能在此时间段排课,“排课时间限制设置”为所选教师不能在此时间段排课。(参见《教学管理系统网上教师排课预安排时间流程表》、《任课教师预安排时间申请表》)。
二、排课安排
(一)公共基础课程排课安排:
1.12月12日至21日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完成 “板块课”及“非板块课”的排课;
2.12月22至28日马院“两课”完成排课;
3.12月29日学生工作处完成军事理论课排课;
4.12月30日至1月5日计算机学院完成排课;
5.1月6日结束所有公共基础课程排课、核对、调整工作。
(二)专业课排课安排:
各学院请务必确保相应的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排课率(使用率)100%达标。
1.1月7日各院部点排相关课程。
2.1月8日教务处对全校理论课程进行统一排课(需统排的学院提前上报至教务处)。
3.1月9日至12日各学院进行实验课程排课及理论课程的核对、调整工作。
4.1月13日学生工作处完成除军事理论课以外的其他课程排课。
5.1月15日教务处对全校课程进行换老师,调整,检查。
6.1月15日教务处对全校课表进行审核、冲突检测。
7.1月19日教务处开放教学管理系统WEB端教师课表查询功能。各学院把班级上课课表通知到任课教师及学生,开学执行的课表以1月21日课表为准。
8.1月21日教务处打印出各院部第一周开课课表,备教学检查用。
9.开学第一周的课一律不允许调课;教务处从第二周开始受理网上调课。
三、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一)各二级院(部)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合理分配教学任务,并对教师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内容、性质等进行审核。
(二)同一课程要遵循专业相近、年级相近、培养层次相同的原则组织教学。合班授课一般以2个自然班为宜,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3个自然班。
(三)选修课排课时间要求
1.商学院学生周四上午、周五下午安排院级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排其他课程。
2.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学生周四上午、周五下午安排院级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排其他课程。
3.其余各学院周四上午安排院级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排其他课程。
(四)必修课排课时间要求
江宁、幕府校区周一至周五晚、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允许排课。
(五)排课具体要求
1.时间适当间隔:同一授课对象的同一门课程,课堂教学不得四节连排,在一周内二次或多次安排的教学授课应间隔1-2天,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也应适当间隔。
2.每位教师一天上课总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5节。整周实训课程除外。
3.校外外聘教师需经教务处、人资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备案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授课。
4.排课过程中,按学校设定好的大节节次排课,即1-2节、3-4节、5-6节、7-8节(或7-9节)、10-12节。不得出现排课排在2-3节之类跨大节节次的情况。
5.其它排课相关规定按《金陵科技学院课表编排规程(试行)》规定执行。
四、课表编排相关注意事项
(一)课程排课时间
1.学生正式上课时间:3月2日正式上课;
2.下学期共计19周,教学周为17周,第18周为考试周。
(二)为了课表编排的规范化,课程周学时数安排尽量按以下进行分配:
课程总学时 | 24 | 32 | 40 | 48 | 56 | 64 | 80 | 96 |
周学时 | 2 | 2 | 4 | 3 | 4 | 4 | 5 | 6 |
开课周数 | 12 | 16 | 10 | 16 | 14 | 16 | 16 | 16 |
(三)理论课与实践课安排
1.根据课程需要协调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安排的,实践教学一般应安排在理论教学后进行,且不能与理论教学课安排在同一天。
2.凡是在实验室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教室,对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凡是课程安排中有实践课程的,其学时数为8学时以下(包括8学时),按照理论课程安排,而要进行实验的,则必需办理调课手续;其学时数为8学时以上的,则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分开授课。
五、各校区教室分配方案
(一)各校区教室的编号规则如下:
校区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第四位 | 例如 | 备注 |
幕府 | 教学楼 | 层号 | 房间号 | 教-104 | ||
幕府 | 图教楼 | 层号 | 房间号 | B101 | ||
江宁 | 1号教学楼 | 层号 | 房间号 | 1408 | ||
江宁 | 2号教学楼 | 层号 | 房间号 | 2408 | ||
江宁 | 勤业楼1 | 层号 | 房间号 | QY1402 | ||
江宁 | 勤业楼2 | 层号 | 房间号 | QY2506 | ||
江宁 | 勤业楼3 | 层号 | 房间号 | QY3209 | ||
江宁 | 6号教学楼 | 层号 | 房间号 | 6300 | ||
江宁 | 7号教学楼 | 层号 | 房间号 | 7300 | ||
江宁 | 8号教学楼 | 层号 | 房间号 | 8408 | ||
(二)根据下学期各学院的班级数,各校区教室分配方案详见教务处另发《院部各校区教室分配方案》。
教务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