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金院字〔2025〕45号)等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决定授予我校巴哈提奴力·奴尔霍加等46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8813
附件:2025年12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评定名单.pdf
教务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