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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千”计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帮助学生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就业能力,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金院字〔2023〕54号),教育部《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202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微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设置与申报

1.应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面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设置微专业。当前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见附件1)。

2.微专业建设应服务江苏“1650”和南京“1026”产业发展,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前沿交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3.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校企联合申报,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积极引入企业案例库、虚拟仿真资源等。

4.微专业申报采用备案制,凡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微专业均可报至教务处备案,符合开班条件后即可开始招生。微专业设置备案表见附件2。

二、微专业建设

1.各微专业应积极将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微专业建设,所有拟开班微专业均应在学校“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上线运行。“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使用说明书见附件3。

2.各微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均应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线运行,并链接到“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应有相应的视频、教案、学习资料、习题或练习等线上教学资源,保证教师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3.各微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应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主要实践环节原则上应在线下完成),保证学生在不影响原有专业学习的前提下完成微专业课程的学习。

三、微专业管理

1.各微专业应充分利用“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开展微专业虚拟教研室、课程知识图谱、微专业图谱、课程资源等建设。

2.首批在“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上线的微专业,建设初期可边开班边建设,首次开课的课程如已完成线上建设后即可开班,但应保证其他后续课程在开课前完成线上建设。

3.各微专业应充分利用“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开展微专业招生宣传、报名、课程建设、成绩管理、证书管理等管理环节,实现微专业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四、微专业质量监控

1.学校将微专业教学纳入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常态化教学质量监控,重点考核学生参与度、去向落实等情况。

2.学校将根据微专业建设过程中学生反馈及去向落实情况,持续优化微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过程。

3.学校将定期组织微专业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支持,对微专业建设实施动态调整。

五、其他

1.符合条件的微专业应积极申请在教育部备案入库,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

2.申请开班的微专业,应完成首次开课课程的线上课程建设,并承诺后续课程在开课前完成线上课程建设。

3.对符合要求并已正式开班的微专业,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4.完成完整一期学习并结业的微专业学生人数应不低于20人。

5.完成完整一期教学的微专业负责人可视作主持完成一项校级教学建设项目。

6.微专业设置备案表签字盖章后请交至行政楼108室。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808


附件1: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建设方向

附件2: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附件3:“微专业智慧教学平台”使用说明书


教务处

2026年3月3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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