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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各专业开设课程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3级各专业开设课程学分的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学分要求

1.四年制工学、农学类专业不得超过180学分(包括第二课堂10学分);经管、人文、艺术类专业不得超过175学分(包括第二课堂10学分);五年制专业(如建筑学专业)不超过205学分(包括第二课堂10学分)。

2.专转本(含“3+2”、“5+2”)工学、农学类专业不得超过90学分(包括第二课堂5学分);经管、人文、艺术类专业不得超过85学分(包括第二课堂5学分)。

3.各专业开设的最终学分应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包括第二课堂学分)。

4.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聘课时,需均衡合理地分配各学期学分,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30学分,每周不得超过30学时。

5.从三年级开始,每个学期开设的学分原则上应呈递减趋势,以保证学生有充足的课外时间应对校外实习、考研、创新创业、就业等需求。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组织本院各专业统计开设课程学分,填写“2023级**专业开设课程学分统计表”(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稿经教学院长签字(电子签名)后发送到教研科邮箱jyk@jit.edu.cn,文件命名方式:“**学院-2023级各专业开设课程学分统计”。

联系人:陈妍    电话:8808


附件:2023级各专业开设学分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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