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2018年年度报告及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采取递交年度报告的方式进行常规考核和效益评价。
二、填报对象
江苏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8个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见附件1)。
三、填报材料与要求
(一)各中心负责人需结合申报与验收时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围绕“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效果与教学成果”、“实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认真总结2018年度工作情况,填写《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2018年年度报告表》(附件2)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数据报表》(附件3)。
(二)《数据报表》的填写,尤其是经费相关数据务必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请详见附件4。
(三)各中心需提供1名具体填报人信息,填写《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2018年年度考核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
请各中心在
联系人:沈嘉;联系电话:8806
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
1、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
2、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2018年年度报告表
3、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数据报表
4、2018年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