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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补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苏教体艺【2019】2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南京地区普通高校自2019年起将试点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简称等级证书制度)。经学校研究,现将本年度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补测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学院2019届部分毕业生,包含:

(一)该届首次体质测试不合格的学生。

(二)该届专转本、3+2”专业的学生。

(三)该届没有参加测试、参加测试项目不全其他信息错误的学生或希望通过补测提升测试成绩的

二、测试工作安排

时间:2019年3月16日

地点与测试项目:详见附件2 《2019年度体测安排表》

三、测试标准

本次测试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0—89.9分)两个等级,通过测试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安排,准时组织学生参加体测。

(一)因先天性身体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核准,可免予毕业年度体质健康测试,同时亦不颁发等级证书

(二)因伤不能参加毕业年度测试的学生,经本人提交暂缓参加测试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体育部核准,毕业后1年内可回校申请补测,并补发等级证书。

(三)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体育部咨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8913805245。

五、成绩统计与公布

2019届毕业学生全部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后,体育部将测试成绩”“单项评分”“测试总分”“测试等级等信息汇总并上报教务处,学校核实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周。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参加测试或测试未通过的学生,毕业时一律不发放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


附件:

1.《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苏教体艺【2019】2号)

2.2019年度体测安排表

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4.因伤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教务处

体育部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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