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开学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保障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工作将于2月26日正式开始,所有本科教学课程,原则上按原计划执行课表安排节次、地点上课。
二、教学准备工作
1.各开课学院(部)应认真检查教师配备、教师开课准备情况、师生教材到位情况、教学设施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准备情况等,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开课学院(部)通知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授课校区、班级等信息;各学生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学生个人课表,同时将班级课表发放至相应班级。如有教师或学生提出系统中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冲突,请学院教务老师尽快与教务处教务科沟通并及时处理。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开学第一周原则上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授课,不得擅自调、停(补)课。
三、授课方式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全面实行线下教学,持续探索和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四、期初补考
第1-3周,统一安排通识课程(必修)补考;第1-4周,各学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补考。相关学院(部)应加强补考监督和巡查,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按原进度安排进行,指导教师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学生如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学生在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六、学籍管理工作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留级或降级、退学等处理工作,按时上报教务处审核处理。
七、通识课程(公共选修)(即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课程重修等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其他
1.各教学单位
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开学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顺利开展。开课学院(部)应对所开设课程逐一摸排,全面准确掌握各课程开课、上课情况,扎实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以全新风貌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2.任课教师
应积极稳妥做好开课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到校授课,避免教学事故发生。在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做好课堂管理与组织工作。
3.学生
应积极主动按照相关安排参与教学活动,完成教学各环节,确保按时到位听课,不落下一个课时。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