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7〕2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本科内涵建设,现请各院(部)、相关部门参照《2017年江苏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见附件3)进行选题,做好本次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选题范围
本次教育教改课题的具体选题范围参照省厅公布的“立项指南”,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推荐类别
(一)省财政资助课题。含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其中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二)省品牌专业相关课题。每个省级品牌专业可独立申报1项省级教改课题。
(三)部分出版社及单位合作、资助课题。含外研社合作课题、邮电社合作课题、南大社合作课题、交大社合作课题、外教社合作课题、机械社合作课题、超星公司合作课题。
请各院(部)、相关部门在推荐时注明推荐类别,即推荐申报“重点”、“一般”、“品牌专业申报”、“外研社合作课题”、“邮电社合作课题”、“南大社合作课题”、“交大社合作课题”、“外教社合作课题”、“机械社合作课题”、“超星公司合作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二)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在研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经省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三)凡校级立项课题、课程(含合格课程)等未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四)根据省厅要求“各高校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本校申报总数的75%以上”。因此,本次课题申报主持人向一线教师倾斜,且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限申报1个课题项目。
(五)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或二级学院研究力量,进行联合申报,以促进校际、院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六)其他要求请参照相关省厅通知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2-1),一式8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2015-2017)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用长尾夹左侧固定成册。
(三)《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2-2)。
(四)《申请表》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请同时报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yk@jit.edu.cn。每项课题申报材料请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附件2-3)报至教研科(行政楼109室)。
五、申报数量及遴选办法
(一)本次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择优遴选,上报至教务处,各院(部)限上报2项、相关部门限上报1项。
(二)请各院(部)、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根据省厅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和省厅“立项指南”的要求,对本次教育教改课题立项的目的、意义及导向进行宣讲,鼓励课题负责人跨院(部)、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并注意课题组成员专业知识背景的互补性,集中优势力量组织本次申报。
(三)学校将择优推荐相关课题参加省级遴选。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上午11时,过期将不予受理。请各院(部)、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陆慧、董赟;联系电话:8809、8808
附件:下载请点击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7〕28号)
2.相关表格样本
2-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2-2.《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2-3.统一标识
3.《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教 务 处
2017年9月3日